写啥啥不行,捅刀第一名
挖坑一时爽,一直挖坑一直爽。


[邪丧]红烛昏罗帐 上

少年听雨歌楼上,红烛昏罗帐。



刘丧没读过什么书,他大多数时间都在想要如何才能活下去,哪里有时间去花在这无谓的事情之上。

对于他而言,仅仅是好好活下去,就已经要耗费全部力气。

他学过的一些东西已经有很多都忘记了,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才上过那么几天学,早就不记得了学了些什么,后来跌跌撞撞,也不过是个认得字,不至于做个文盲。

这句诗,大概是他学会的最高级的一句话。

不记得是哪一个下雨天了,他躲在书店屋檐下,看着外面的狂风。他的衣服很破,身体也很冷,书店里开了空调,热乎乎的暖气透着紧闭的门缝里露出那么一丝来。

刘丧挪了挪身体,不露痕迹地把自己往门口靠了几分。他是想进去躲一躲雨的,即使有着屋檐的遮挡,还是有冰凉的雨丝被风吹着飘进来,洒落在身上,激起一片的鸡皮疙瘩。
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脚,他实在太脏了,而且也没有钱。

门口经过的客人们自诩文明人,并没有对他说些什么,只是不动声色地在经过时往门的另一边靠近了几分,贴着门走,看过来的眼神明明满是嫌弃,却还要强迫自己露出仁慈的同情的微笑来。

书店里传来说话的声音,刘丧不动声色地往旁边靠了几分,低头看着自己留着鞋子的脚趾,遗憾自己能够吹到的暖风又少了。

“我说吴邪,你这么些年过得这么痛快,让我想想啊,怎么说的来着,红烛昏罗帐,你都不知道,小时候咱们九门其他的小孩,有多羡慕你。”

被唤做吴邪的少年只是低头笑了笑,云淡风轻,最是远隔云端。

他已经过了称作少年的年纪了 可是看着他那双清澈的眼睛,无论如何你有没有办法,说出他是一个青年人来。

“是吗,可是我穷啊。花儿爷富有四海,哪里瞧得上我们这些小人物。”

不知道为什么,他唯独记住了这句话,红烛昏罗帐。他开始幻想,究竟是什么样的场景,才称得上是,红烛昏罗帐。

那样华丽的,千尊万贵的,只存在于幻想中的人物,在他最为慌乱的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。

那时他还不懂那首诗的意思,只是囫囵吞枣记了个大概模样,根本不懂其中的意思。

他回去的晚上做了一个美梦,红烛高燃,罗帐昏昏,高床软枕,三千红尘。他那时还小,并不明白这句诗的意思,只是想起来小时候路过超市时看见的那么一眼电视剧,只是觉得美好,哪怕只是含在嘴里,也能够感到那种肆意轻狂的人生,藏在寥寥几字里。

后来,刘丧因为耳朵,逐渐也攒了起来一些钱,有了自己的一方之地,下雨了也能够随意推开街边店铺的大门,他好像完全已经摆脱了他的过去,衣冠楚楚,出手大方。

他开始疯狂喜欢红色,好像这样,就可以离那诗句中万千红尘更近一些。世人皆贪恋红尘,是不是也愿意贪恋他一分。

他买了很多红色的纱帘和蜡烛,就像是他童年时路过街边店铺时偶尔看见的电视里的景色,大片大片的红纱,彻夜长燃的烛火。

即使后来知道了这首诗的意思,他还是倔强的觉得他年少时的那个梦境,才是这首诗原本应该有点样子。

他小小的屋子里满满都是大红色,灯光之下,烛影惺忪,人影朦胧,若是旁人来看只会觉得这地方一点也不正经,不像是正经人家,反而像极了不正当会所。

只不过他也没什么朋友可以邀请来家里做客,也没有人告诉他这样的审美有多扭曲。

他最开始也是喜欢红色衣服的,可是他不敢穿,总觉得那样的美好不该属于自己,只是看着,而后束之高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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